鄭文淵毫無察覺。
他扶好眼鏡,放下左手,準備繼續陳述。
鋁片旋轉著,邊緣在燈光下反射出冰冷的白光。
它下墜的速度不快,但足夠精準。
鄭文淵的脖子暴露在空氣中,皮膚下的頸動脈隨著心跳微微搏動。
鋁片的邊緣,對準了頸動脈的位置。
三米。
兩米。
一米。
旁聽席有人看到了下墜的鋁片,張大了嘴,但還沒發出聲音。
鋁片切入鄭文淵的左側頸部。
邊緣鋒利的鋁片,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像一把沒有柄的手術刀,悄無聲息地切開皮膚、皮下組織、頸闊肌。
然后,切開了頸動脈。
“噗嗤——”
很輕的一聲。
像是用刀劃開了一個裝滿水的塑料袋。
血噴了出來。
不是涌,是噴。
動脈血在心臟泵送的壓力下,呈噴射狀噴出兩米遠,濺在原告席的桌面上,濺在厚厚的證據材料上,濺在三位律師驚愕的臉上。
鄭文淵的身體僵住了。
他感到左側頸部一陣冰涼,然后才是劇痛。
他低下頭,看見自已的白襯衫領口迅速被染紅,血像打開了的水龍頭,汩汩涌出。
他想抬手按住傷口,但手指已經不聽使喚。
血噴在桌面上,濺到他的眼鏡片上。
視野變成一片紅色。
旁聽席爆發出尖叫。
法官猛地站起來,法槌掉在地上。
法警沖過來。
但已經來不及了。
鄭文淵的身體向前傾倒,額頭撞在桌面上,發出沉悶的響聲。
血從頸動脈的切口繼續噴涌,在桌面上積成一灘,然后順著桌沿滴落,在地上匯成更大的一灘。
他的眼睛還睜著,透過被血染紅的鏡片,看著桌上那份文件夾。
文件夾封面上,“藤校申請費:八萬美金”那幾個鉛筆字,被血浸透,模糊成一片。
他想起了十四年前,那個三十二歲胃癌死的村民。
想起了村民母親跪在他面前時,手里攥著的照片。
照片上的年輕人,也有個脖子。
頸動脈也在那個位置跳動。
然后,黑暗吞沒了一切。
——————
【審判目標:鄭文淵】
【罪惡值:79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使用能力:意外制造。】
【目標:法庭通風口百葉窗固定螺栓、通風管道氣流擾動。】
【事件:誘導螺栓螺紋根部微觀裂紋擴展致松動脫落;促使氣流在百葉窗傾斜時形成局部渦流。脫落的鋒利鋁片在氣流裹挾下精準切割目標頸動脈,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消耗獵罪值:1200點。】
罪惡鏈條“法律黑手”終結。
鄭文淵死亡導致其經手的十七起未結案件證據鏈出現缺口,三名被誣陷的受害者有望翻案。
林默的意識從法庭的血腥場景中抽離。
金茂大廈二十八層的深紅光點熄滅。
但幽靈的分析報告同步彈出,從鄭文淵的加密云端備份中,恢復出一份“特殊聯系人”名單。
名單上除了開發商、質監站、檢測中心的人員,還有一個被單獨標記的類別:“司法資源”。
排在第一個的名字,被高亮標注。
【目標姓名:楊為民】
【年齡:五十五歲】
【身份:龍城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分管民事審判庭。】
【關聯記錄:近十年間,利用審判權為鄭文淵代理的開發商案件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指定“友好”法官主審、拖延不利判決的下達、在合議時引導傾向性意見。每單案件收受“咨詢費”二十萬至一百萬不等。經其手“操作”的案件中,至少有九起本應判決開發商敗訴的案件被改判或調解壓價,直接導致受害方少獲賠償超過三千萬元。其個人在海外賬戶存款折合人民幣超過五千萬元。】
楊為民。
這條司法腐敗鏈的節點。
他用法槌和判決書,為罪惡蓋上“合法”的印章,將法庭變成權錢交易的暗室。
林默的目光鎖定了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的那個光點。
清算,將繼續。
——————
龍城中級法院辦公大樓,七層副院長辦公室。
楊為民坐在辦公桌后,面前攤開著一份二審判決書草稿。標題是:《張建華等四十三名原告訴龍城振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二審判決書》。
他的手指在判決書最后的“本院認為”部分輕輕敲著。
那里寫著一行字:“……上訴人(原審原告)主張涉案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但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該質量問題已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且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已承諾進行維修,故上訴人要求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及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五十五歲的楊為民頭發灰白但梳理整齊,穿著法官制服,肩章上的天平徽章擦得锃亮。
他的眼睛習慣性地微瞇,法令紋很深,讓整張臉看起來嚴肅而疲憊。
窗外的陽光斜射進來,在紅木辦公桌上投出一塊光斑。光斑里浮塵緩慢旋轉。
楊為民拿起桌上的鋼筆。
這是一支萬寶龍146,筆身是深黑色樹脂,筆夾頂端鑲嵌著一顆小小的六角白星。
他用了十二年,筆尖已經磨出適合他握筆角度的斜面。
筆尖懸在判決書最后的簽名欄上。
簽下去,這份二審判決就正式生效了。
四十三戶御景園業主的上訴將被駁回,他們要繼續住在那些開裂、傾斜的房子里,每個月還著三十年貸款。
而開發商振邦集團,哦,現在是新的接盤公司了,將免于數千萬的賠償。
楊為民的手指在筆桿上摩挲。
他想起了三天前,鄭文淵的助理送來的那個文件袋。
文件袋很普通,牛皮紙材質,上面印著律師事務所的名稱。
打開,里面沒有文件。
只有一張銀行卡,和一張寫著密碼的紙條。
銀行卡背面用圓珠筆寫了一個數字:200。
單位是萬。
二百萬。
理由很簡單:希望二審判決能“維持原判”。
楊為民當時把文件袋鎖進了辦公桌最下面的抽屜。
那個抽屜的鑰匙只有他有,里面放著十幾張類似的銀行卡,來自不同的開發商、建筑公司、化工廠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