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曉明知曉路北方的心情,他想迫切知道當前的全盤情況。
但是,因為需匯報的情況較多,時曉明一邊在腦中快速組織言語,同時也加快大扒了幾口炒面。
待他仰著頭,灌了口飲料,再打了個很響的飽嗝后,才正兒八經向路北方匯報情況:
“路省長,當前牽出問題的,還有離石市副市長劉東來!劉東來這人,是林木鎮當前鎮委書記余同明的后臺和靠山,也是余同明出任這個職務的牽線人!當然,現在的問題,是余同明交待出來的!”
“此人為了余同明的升遷,四處跑關系,還跟富水河區區委書記周海生、區長計湖南打過招呼,并動用自已多年在官場積累的人脈和資源,在富水河其他領導面前,不遺余力地為余同明美言。當然,余同明本身送禮行賄之事,自然沒少干。在他的運作下,余同明順利坐上了林木鎮委書記的寶座。余同明當然也深知,自已能有今日全靠劉東來扶持,為了報答他,作為富水河區最富礦的鄉鎮領導,余同明現在已經供停出來,他向劉東來先來提供三百萬以上的賄賂款!”
“娘的!這人膽子還真大!”
時曉明繼續道:“不僅如此,還有離石市礦務局局長符國安、副局長曾東洋、許林也牽涉到林木煤礦私采之事!這幾人,也是余同明供出來的,林木鎮為了壯大鎮域經濟,少向富水河區要資金,就由村民余同斌牽頭,成立了一個采礦隊。這個采礦隊采礦的收益,給鎮政府一半,鎮政府幫著打點所有上面的關系。”
“就是為了非法采礦,余同明、余同斌等人,將富水河區負責礦務工作的副區長拉下水后,因為想在礦產資源開采、安全生產監管等方面得到照顧,這些人便找到了離石市礦務局局長符國安、曾東洋和許林幫忙,并向他們許以巨額好處,現在交待出來,他們三人,約占其中的干股3%左右,一年不低于100萬元。”
“符國安、曾東洋、許林三人,在暗中收受非法采礦企業干股并達成利益捆綁后,充分利用自身所擔任的職務職權,為這些位于林木鎮的非法采礦企業大開方便之門。 在安全生產監管環節,他們罔顧事實與法律,通過偽造、篡改等不正當手段,為非法采礦企業出具虛假的安全評估報告。不僅如此,在礦產資源交易領域,他們更是與非法采礦企業沆瀣一氣,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利益輸送鏈條。三人憑借職務影響力,暗中向有購礦需求的企業強力推薦林木鎮的煤礦資源。由于這些煤礦屬于非法開采,在交易過程中無需開具正規的銷貨發票,這就為不法交易提供了便利條件。他們通過操縱交易價格、隱瞞真實成本等手段,從中獲取巨額差價,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礦產資源市場秩序,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同時也損害了其他合法經營企業的利益。”